为保障公积金托收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余杭分中心不断加强公积金欠缴单位催收管理工作。今年年初,该分中心发布了《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催收操作规范》,明确了公积金中心对未按时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催缴的操作办法,强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管理,具体做法是:
事前做足准备工作。当月托收工作结束后,整理当月所有公积金欠缴单位,建立欠缴单位催收管理明细账,以备按不同欠缴类别和情形进行分类处置。事中做好联动催收。根据欠缴台账按金额大小、欠缴期数高低顺序有针对性开展电话催收,并及时了解记录企业经营动态、欠缴原因;对催缴过程中发现欠缴单位的联系方式失效等情况的,积极联系所属镇街,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,及时对欠缴单位进行跟踪催收。事后做实反馈工作。根据次月托收结果及时清理上月欠缴名单,统计上月欠缴催回单位名单和金额,对未催收成功的单位作出原因分析,继续跟踪催收。
截止8月底,公积金欠缴单位184家。通过分中心催收,共催回137家单位欠缴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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